會計分錄在會計工作中占據主要地位。下面就和薛一起來看看這些常見卻難懂的會計分錄吧~
折舊到期后還能繼續提取折舊嗎?
問:如果折舊年限已過,固定資產賬面仍有余額,是否可以繼續提取折舊?
答: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已過,其賬面余額應為固定資產預計凈殘值。固定資產折舊是固定資產原價與預計凈殘值之間的差額。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不得再提折舊。
買車時哪些稅費可以計入固定資產?
問:我們公司買了輛車。除了汽車本身的價格,車輛購置稅、車險、車輛使用稅、汽車裝潢等費用能否計入“固定資產-汽車”?
答案:“固定資產-汽車”的原值應包括購買時發生的買價、車輛購置稅、車險、汽車裝潢等費用,車船使用稅應納入“稅金及附加”核算。
年審欠稅怎么處理?
年檢時,企業應當繳納當年發生的欠繳稅款,
借:應交稅費-應交稅費。
商品:應交稅費-未交稅費。
補繳稅款后,
借:應交稅金-未付稅金。
商品:銀行存款
準備期的業務招待費怎么處理?
答:根據《學樂佳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》有關規定,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開辦費,應當自開始生產經營月份的次月起,在不少于五年的期限內分期扣除。前款所稱籌建期,是指企業獲準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(包括試生產、試運行)之日止的期間。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,包括人員工資、辦公費、培訓費、差旅費、印刷費、注冊費、匯兌損益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利息支出。開辦費中列支的相關費用還應符合《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》相關定額收費規定,超出部分應進行納稅調整。
招待費怎么扣?
今年1月我公司收入73000元,發生的招待費950元。
《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三條規定,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,按照發生額的60%扣除,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(營業)收入的5。
7.3萬* 5 =元
950*60=元
您的企業只能稅前分配人民幣。
超出部分要增加:950-365=585元。
個人名下的固定資產可以直接入賬嗎?
以個人名義投資固定資產的公司注冊資本,只能在轉讓后作為公司的注冊資本。公司成立前發生的沒有正式發票和白條的費用,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。
事業單位的收款能不能入賬?
問:事業單位的收款可以入賬嗎?
答:所有在財政局監制下的收據都可以入賬,其他不在財政局監制下的收據不能入賬。
沒有發票的固定資產可以評估和核算嗎?
問:我們公司最近購買了一批舊機器,但其中一些沒有發票,因此無法通過正常方式進行核算。能否對這部分進行評價和說明?
答:《企業會計制度》第二十七條規定,固定資產應當按照取得時的成本入賬。取得時的成本包括購買價款、進口關稅、運輸和保險及其他相關費用,以及固定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前的必要支出。固定資產的購置成本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確定。如果購買固定資產時拿不到正規發票等真實證據,可以進行評估并入賬,可以按照評估價值進行折舊并入賬,但不能
實踐中,增值稅免稅收入的會計處理主要有兩種方法。一種是價稅分離法,一種是價稅合計法。
1.價稅分離法
政策依據:《財政部關于減免和返還流轉稅的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》(財會字[1995]6號,以下簡稱6號文件)第二條第二款規定,對直接減征或免征的增值稅,借記“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減免稅)”科目,貸記“補貼收入”科目。
2.總價計稅方法
政策依據:根據《關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開具糧食銷售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國稅明電[1999]10號,以下簡稱10號文件)第三條規定,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時,應按非免稅貨物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,企業銷售額為“價稅合計”。
結論:
1.直接減免增值稅的,適用6號文件。
例:某貨運公司(增值稅一般納稅人)當月有運費收入和成本費用。當年新招失業人員10人,經稅務機關認定,減征增值稅4萬元。賬務處理如下(單位:元,下同):
實現收入時:
借方:銀行存款
貸款:主營業務收入
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銷項稅額)
花費成本時:
借方:主營業務成本
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)
貸:銀行存款
減少增值稅時:
借: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(減免稅)
貸:營業外收入33,354補貼收入。
2.確定的增值稅免稅收入應適用10號文件的基本精神,即價稅合計法。企業所得稅方面,符合不征稅收入條件的,該環節免征的增值稅可作為“補貼收入”處理。
例:某縣新華(增值稅一般納稅人)本月購買圖紙5000份,款項從銀行支付,取得增值稅普通發票。這個月賣了6000張地圖,錢都存銀行了。會計處理如下:
購買圖紙時:
借:庫存商品
貸:銀行存款
銷售圖表時:
借方:銀行存款
貸款:主營業務收入
確認非應稅收入時:
借方:主營業務收入
貸:營業外收入33,354補貼收入。
3.對于不確定的增值稅免稅收入,適用價稅分離法。免征的增值稅作為“補貼收入”處理。
例:某設計公司(小規模納稅人、小微企業)2013年8月10日、26日取得設計收入。本月無其他收入,賬務處理如下:
8月10日取得收益時:
借方:銀行存款
貸款:主營業務收入
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
8月26日取得收益時:
借方:銀行存款
貸款:主營業務收入
應交稅金——應交增值稅
月末確認免征增值稅收入時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
貸:營業外收入33,354補貼收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