未認證的進項稅專用發票,可記入“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待抵扣進項稅)”科目,待專用發票認證抵扣后,再從進項稅科目轉入進項稅科目。
1.進項稅專用發票未認證時,會計分錄如下:
借:原材料/庫存商品
貸: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待抵扣進項稅額)
應付賬款-應付款項
2.認證后的進項稅專用發票會計分錄如下:
借: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)
貸:應交稅費-應交增值稅(待抵扣進項稅額)
3.如果下月可以通過聯審抵扣,則可以在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憑證導入時,將進項稅額記入“應交稅金/應交增值稅/待抵扣進項稅額”科目。會計分錄如下:
借:應交稅金/應交增值稅/原材料/庫存商品應抵扣的進項稅額。
貸:應付賬款/應付商品
4.第二個月扣除抵扣后,待抵扣的進項稅額可以轉入進項稅額。會計分錄如下:
借方:應交稅金/應交增值稅/進項稅額。
貸:應交稅金/應交增值稅/待抵扣進項稅額。